那些被锁于铁笼中的精神疾病患者
网易新闻报:2014年2月17日,福建晋江东石,男子洪争取在被关进铁笼8年后被放出,并被送往晋江市疗养院。8年前,洪争取因精神疾病加重,多次伤人,被关进了一个1平方米左右的铁笼。在他母亲去世后,当地镇政府和边防派出所将其放出送往疗养院。
新华网报道:在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新寨村凉山村民小组,有一位名叫吴金宽的男子,该男子于1988年患上精神病,先后打伤了几十位村民,其中有村民还被打残,其亲属无奈赔光了家产,并自制了一个铁笼子将其关了起来,以免吴金宽再伤人,这一关已经600多天了。
精神病患者作为社会的一分子,理应享有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权利与人格尊严。但是,在人们固执己见的偏见,和异样另类的冷漠中,精神病患者的生活空间日益逼仄,比较后不是与铁笼为伍,就是离家云游四方。甚至,逼疯人的是人们的冷漠。
很多经过治疗的精神病人,本已恢复了大部分社会功能,也没有了明显的暴力倾向,但在人们冷酷的“逼迫”下,不但医院对他的治疗化为乌有,而且他又故态复萌、精神倍受打击。
北京军颐中医医院精神科主任王玉堂介绍:大多数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比较贫困,导致不少病人长期用药无法保障,或者送医治疗后又中断。他介绍,病人没有出现危害他人安全行为的,民警要将病患送医,一定要征得监护人的同意,在访查中发现“笼中人”情况的,要动员监护人将病患送医,对方不允的,则通知村、社区等,密切关注。
此外,加大精神医院的对外宣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,不仅要做好精神疾病的预防和治疗,还要消除大家对精神疾病患者和医生的歧视,从而促进精神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虽然,一锁了之确有一劳永逸的效果,但是,“牢笼”生活却牺牲了精神病患者的生命尊严和做人权利,甚至无情的剥夺了他们康复治疗的权利。我们应该理智的去面对精神疾病患者,毕竟不能锁住所有的精神疾病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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